为规范对纳税人的管理,防止税收流失,江北区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增值税零申报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和监控:一是加强户源动态管理。完善税源巡查机制,通过对一般纳税人的存货、留抵税额等增值税项目的调查,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规范企业纳税行为。二是强化服务性调研。分行业对零申报特别是连续零申报且总体税负偏低的企业进行重点调研,查找其税负偏低的原因,并及时与企业沟通,帮助其规范建账,减少纳税风险。三是加大纳税监管力度。在征收期申报结束后,根据相关评价指标,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逻辑分析,对数据明显异常的企业结合其行业特性进行深入调查。四是完善税收管理员考核制度。每月对零申报低税负企业户数进行统计分析,将零负申报企业比例与税收管理员业绩考核相挂钩,强化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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