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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家税务局2007年工作思路
2007年10月13日

面对新的形势,根据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07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稳步实施税收改革,全面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扎实推进我市和谐国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全市国税系统要按照今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着眼“四个围绕”,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着重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确保税收随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
根据总局安排,按照“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的目标要求,今年全市国税收入计划为:不包括海关代征和免抵调库,全市国税收入计划336.8亿元,比去年实绩增长14%,其中增值税211.3亿元,增长14.9%,消费税49.9亿元,增长9%,企业所得税39.6亿元,增长16%,涉外企业所得税16.9亿元,增长15%,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5.5亿元,增长15%,车辆购置税13.6亿元,增长12.1%。对于这一收入目标,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有必胜的信念,要从年初开始,就牢牢抓住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不放松,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不动摇。继续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各单位要切实按照“GDP税收负担率和增值税税负率稳中有升、零负申报率持续下降”的“两升一降”工作要求,全面分析地区税负水平、增长弹性、行业税负和税种税负变化情况,查找增减原因和征管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堵漏挖潜。进一步完善组织收入工作的考核办法,加强对“三率”情况监控、跟踪管理的考核通报,保证税收收入及时入库。
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继续做好市局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深入开展重点税源税收情况调研,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变化动态,切实做到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实时、分层、动态监控。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税收异常情况的关注,对于增值税税负低于预警下限、税收入库情况波动较大等企业,要逐户了解情况,加强分析,形成有情况、有说明的调研报告,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加强欠税和减免税管理。要摸清欠税底数,加强欠税情况分析,严格控制新欠,清缴陈欠。严格执行缓缴税款审批、加收滞纳金规定,落实以欠抵退制度。继续实行欠税公告制度,对达到一定数额的欠税企业统一由市局在媒体上予以曝光。认真落实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减免,加强对减免税收的审批和管理,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要坚决制止越权制定减免税政策、擅自扩大减免税范围或延长减免执行时间,保证各项减免税政策执行到位而不越位。对符合政策规定减免条件的纳税人要建立“一户式”管理档案,加强减免税情况监督,对到期税收优惠政策要及时恢复征税。
加强纳税申报管理。要加强以申报率和零负申报两方面为重点的纳税申报监控管理,关注未申报和零申报现象,加强申报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之间的比对分析,对累计零申报企业还要结合发票领购情况进行比对,减少漏征漏管户。对连续两个月以上零负申报的重点税源户要逐一实施纳税评估,引导和督促纳税人如实申报。
(二)牢固树立规范执法理念,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要继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的要求,将贯彻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贯穿到国税工作中,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配套
的管理制度。继续贯彻落实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修订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办法。上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下级税务机关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或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涉税文件全面进行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会签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反馈评估。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今年要把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的通知》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探索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责任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强化计算机自动考核。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日常监督工作意见》,完善两级执法监督机制,加大税收执法日常监督力度。继续实施审计型税收执法检查,健全执法检查工作底稿制和日记制。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并抓好以前年度查处问题的整改工作。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完善重大案件审理机制。
全面贯彻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和税收政策。按照中央关于落实“十一五”规划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结合我市实际,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出台的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各项税收政策以及下岗职工再就业、支持循环经济、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措施,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的各项改革措施,做好税法出台后的宣传解释、实施准备等工作。扎实推进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试点,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完善意见。通过开展一系列政策的实施、调查和评估等工作,努力发挥税收政策外部效应和长远效益。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根据总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有关精神,结合宁波实际,重点开展化工塑料制品企业、品牌专卖、连锁经营大型超市等税收专项检查,并在专项检查中加大所得税稽查力度。要密切关注涉税违法犯罪动向,重点严厉打击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可抵扣票,利用假报出口、低价高报手段和用虚假发票将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的违法活动。继续与公安协同开展严厉打击印制倒卖假发票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大要案打击力度。加强案例分析,加大案件曝光力度。
加大税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实施总局“五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纳税意识。规范税法公告制度,围绕各阶段的工作重点,通过召开媒体通报会等各种形式,拓宽政策服务渠道,让广大纳税人及时熟悉法律法规,知晓税收动态,争取工作支持。积极组织第1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集中声势,注重实效。不断巩固和加强税务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对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宣传力度,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政策措施。
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总局出台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下大力气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规范税收业务操作。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大力简化办税程序,提升服务标准,完善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定期征询纳税人意见,根据实际制定办税服务厅考核办法,建立考核评价制度,量化服务,规范服务质量。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规范12366热线服务,充分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程序和方式,结合分类管理把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逐步建立“四位一体”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要以信息化为依托,进一步优化税收管理机制,不断探索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综合税源管理“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深化税收分析工作。要强化以数据分析为主的税收分析,树立利用税收数据分析来加强征管的理念,把税收分析作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突破口,切实加强数据的应用。要进一步发挥市局税收分析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究布置工作,建立相应的税收分析管理制度,健全分析体系,做到两个明确:明确市局和县局两级在税收分析中的职能定位;明确各专业部门在税收分析过程的相互职责、流程及衔接制度。要研究税收分析的对象、方法和途径,探索完善以基本分析为主,兼顾专项分析和专题分析的税收分析办法。分阶段确定税收分析工作的内容及工作重点,以分析指标为导向,狠抓数据信息质量,促进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持续提高。重点开展区域宏观税负、重点行业、各税种税负变化情况、征管质量“六率”分析和重点税源的深度分析,为税收征管查找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
加强纳税评估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局纳税评估小组的作用,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研究纳税评估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选择1-2个行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业评估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行业评估为起点的数据建模工作,建立行业预警指标体系。要对比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企业申报纳税数据与统计、财务相关数据的差异。探索重点税源户评估方法,通过根据税收分析成果,开展对重点税源户的纳税评估,积极探索重点税源户纳税评估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等纳税评估,同时切实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过程控制和结果反馈。保持各税种评估均衡发展,加强对纳税评估的过程和结果监控,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对日常税源管理的促进作用。采取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讲评的形式,对全体评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继续做好纳税评估评案例评审工作及纳税评估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继续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原则,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的各项管理职责和纳税服务措施,加强案头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下户检查。今年要以全面推广应用市局统一的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为契机,搭建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平台,进一步规范、细化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提高管理员工作能力,并加强量化考核。通过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促进税收管理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税收管理与监控,规范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
强化综合税源管理。根据分析评估、税收管理员户管和稽查环节等汇集的信息,进一步发挥各专业工作小组等职能作用,明确各部门互动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税收管理各环节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工作衔接,建立信息交流反馈制度,找准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的最佳结合点,建立税源管理综合长效机制。同时,要善于把各种征管要求、方法统筹应用到税源管理中,一个口子面向纳税人开展管理和服务。完善和优化基层税源管理机构的职能,更好地发挥管理效能。改进和完善分类管理办法。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规范小户,狠抓重点,突出难点,强化督查”的要求,以属地征管为基础,结合行业分类、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等指标,对纳税人进行合理分类,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做到重点税源监控到位、中户税源管理到位、小户税源定税到位,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精细化,并逐步实现由分户管理向分行业、链条式管理转变。
(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应用水平
在全面加强金税三期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加快税收信息化应用步伐,加强数据管理,促进税收管理效率的提高。
认真落实总局关于金税三期的阶段性任务。根据金税三期的建设目标,配合总局做好各应用系统的测试、推广,继续做好省级集中平台的规划与建设,贯彻一体化原则,在目前三大系统资源整合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总局部署开展系统资源整合二期的相关工作。建立二期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做好金税交叉稽核系统的技术提升加强省级平台建设。
推进应用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巩固综合征管系统全面运行的成果,针对前阶段应用情况,进一步梳理业务需求和有关问题,及时完善和向上反映。做好日常运维工作,在市局建立总局呼叫中心分中心系统,做好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综合征管软件的运维效率。做好外围系统和其他各类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完善提高渠道服务平台,注意各模块之间的功能、界面、数据的整合,保障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好总局推广的税务综合办公系统等各类系统的应用。继续完善网上抄报税软件的各项功能,完善税收管理员系统、小规模纳税人信息管理系统等自行开发的辅助系统,着手开发税务监控分析系统,并逐步实现各辅助系统与税收分析平台的对接。在试点顺利的情况下应用影像系统,加快档案电子化步伐。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系统平稳运行。
加强数据管理应用。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发布等方面工作要求。建立数据指标体系,统一数据口径,确保数据在各个环节的一致性。规范数据采集,严格校验审核,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并依托“一户式”储存管理,做到信息共享,一次采集,多方使用。加强对主体数据库的质量检查,尤其是对异常数据的监控力度。整理分析各大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做好税收分析的技术支持工作,定期编写数据分析报告。要利用各方面数据继续加强国税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工商、地税、质监等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应用,加强内外数据的对比与分析,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提高税源监控管理水平。
进一步强化国税门户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突出税收中心工作,拓展法规查询功能,规范咨询答复制度,努力建立一个集税收宣传、法规查询、纳税申报、办税指南、举报受理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税企互动的综合性网站,打造办税服务新平台。
(五)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质量
要进一步树立加强各税种管理是加强税收管理基础关键的观念,明确各税种管理是个性化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探索研究各税种的基本规律和个性管理特点。
强化流转税管理。全面落实操作规程,提高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水平。完善对“四小票”抵扣的清单管理,加强稽核比对和异常检查。落实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范企业开具和收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落实福利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制定废旧物资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研究加强农产品增值税管理办法,加强软件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和连锁经营企业等涉税资格认定管理。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的,做好责令认定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工作。加强防伪税控报税、认证管理,做好“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加强消费税申报管理,强化消费税重点税源管理,进一步落实调整和完善消费税征收管理规定。强化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深化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规范车购税征管。
深化企业所得税管理。以推广应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为契机,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电子化纳税申报工作。积极做好税前扣除项目审批与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工作,加大管理力度,核实税基,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的台帐管理。重视新办企业和中小企业征管,进一步规范核定征收工作。转变审批项目管理方式,建立企业减免税、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亏损弥补等台帐管理制度,实行动态追踪管理。根据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地税局的配合,大力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加强涉外税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审核审批工作。加强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着重研究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收管理,研究制订我市外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政策和管理措施,研究技术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管理办法。发挥涉外税务审计的管理作用,完成全国、全省范围内的联合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积极做好反避税工作,完善反避税和建立健全反避户案源库,重视税收协定的执行,进一步做好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加强对关联交易申报的管理,做好预约定价谈签及监控执行工作。
完善出口退税管理。认真细致抓好日常审核审批工作,根据报关单数据中将增加的项目,加强对企业的监控。针对取消清算制度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年度的数据核对工作,重点在应退数、已退数和金库退款数核对,特别要做到金库退税数据与实际退税数的完全一致,防止工作差错。积极推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加快退税进度。做好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严格函调制度和疑点处理,切实加强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通过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发现本地区出口货物的异常情况。实行单证备案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继续加强税贸协作,严防出口骗税,促进外贸持续增长。
(六)规范内部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要进一步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和总局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视频会议精神,积极推进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搞好政务事务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岗责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定岗定责定标准,推进内部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加强公文处理,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质量和运转效率。加强信访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抓早抓小,下大力气解决初信初访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积极参加 “阳光热线”活动,扎实开展国税“阳光工程”。落实总局税收专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积极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后勤服务水平,建设节约型机关。
做好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全面推行综合预算制度,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完善系统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加大对手续费、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税务办案费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财务审计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不断提高审计质量,今年要确保审计面达到33%,并由面上审计向项目审计拓展。加强基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继续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政府采购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政府采购工作归口管理、权限、目录执行、情况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做到集体决策、依法采购。
建立重大工作项目责任制。借鉴项目管理的方法,对重大工作实行项目责任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各专业线人才库的资源,集中各方面的人力进行会战,确保重大任务的落实和完成,并探索建立一整套立项、考核、奖惩等制度,提高整体工作合力。
加强目标考核和绩效管理。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工作目标考核的办法和内容,今后市局将强化督查考评及通报制度,加强各项工作的监控和落实。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加强目标考核和绩效管理,达到奖优罚劣、推动工作的目的。
(七)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素质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努力营造“和谐国税”的新局面。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培训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思想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实际工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要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四项工程”建设,赋予“四项工程”建设新的内涵。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工作、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推进国税文化建设,提升创建层次,创建提炼宁波国税精神。深入推进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形成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加强工、青、妇、学会等群团组织工作,重视和关心老干部工作。
加强干部管理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总局、省局有关规定,做好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干部交流工作。全面贯彻《公务员法》,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注重人文关怀,努力营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与和谐的工作环境。
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部署,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落实教育培训规划,努力实现五年将全体国税干部轮训一遍的目标。把教育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特殊需要的有机结合,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加强 “六员”培训,充分发挥市局培训中心职能,扩展培训面和培训深度,同时做好迎接总局统一开展的“六员”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税收征管一线干部的业务能力,建立完善各类人才库,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提倡在岗自学,培养各类业务能手。鼓励干部参
加“三师”资格考试,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营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建立健全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警六大工作机制,落实一岗两责。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的“大宣教”工作要求,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廉政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开展卓有成效、灵活多样的活动,形成良好的崇廉氛围。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继续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算清“四笔帐”。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廉洁工程建设指导性意见》,创建基层廉洁工程示范点。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及高风险、不相容岗位的监督制约,减少执法风险,预防职务犯罪。完善对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和评估人员等一线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预警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机关民主评议的整改工作和行风评议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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