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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领购证办理
2006年10月13日
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应在办妥税务登记事项后,指定一名发票管理员,并提供管理员的身份证、免冠照片一张、税务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表、单位印鉴及税务部门认定需出示的资料(如联托运企业需提供宁波市联托运行业经营权报备表;货运企业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代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批准的证书;国际海运企业提供交通部的批准文件(证书),并持宁波市航运管理处《国际海运企业通知单》;水路运输企业需提供宁波市交通委员会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社会力量办学需提供劳动局或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到发票审核窗,填写《购买发票(收据)申请表》(一式一份),由税务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证件及经营范围,核发发票准购证,并核准其使用发票种类,每次限购数量及购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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