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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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2007年11月02日
10月29日,厦门国税专题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传达省委常委(扩大)会和市委传达学习十七大精神会议的主要内容,对全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行研究部署,迅速推出学习宣传贯彻的措施。党组书记、局长张贻奏强调,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全市国税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厦门特区国税部门,要在全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按照总书记关于发展海峡西岸经济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把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税收各项工作中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认真学习宣传,扎实推进四项措施
一是组织部署要到位。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组织领导是关键。党组中心组要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并切实安排好全系统的学习贯彻工作。机关党委要精心制订学习、宣传、贯彻计划,对机关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活动作出初步安排。各基层局要按照市局的安排和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学习贯彻计划,要通过多种形式,切实组织好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贯彻,形成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浓厚氛围,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要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推动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市局党组、班子,系统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贯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当中去,为干部群众作出表率。
三是学习方法要拓展。以“原著+辅导材料+专家辅导”为基础学习方法,强调原原本本地通读通学、精读细学十七大报告全文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干部自学、支部组织学习等基础上,适时开展专题报告、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活动,促进党员和干部职工全面理解报告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开拓思路,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内部机关网页开辟学习专栏,交流学习体会、展示学习成果,并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评比。
四是学习效果要体现。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最重要的是落实在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一方面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实质,获得思想上的新提升。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上来,统一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上来,统一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上来。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促使工作实现新成效。即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体现在促进“海西”经济与税收收入的协调发展上,体现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上,体现在加强队伍建设与构建和谐税务的科学实践上,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和今后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深入贯彻落实,准确定位四种角色
一是要争做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排头兵”。国税部门要围绕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峡西岸建设和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工作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能力意识,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依法治税,科学管理,高效服务,为国家和厦门市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当前,厦门面临新一轮跨式发展的新机遇,也面临“两法合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考验,特区的政策优势将逐步削弱、竞争形势将更加严峻,国税将切实肩负起培植壮大税源、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税收收入的重任,做好厦门经济结构与税收关系分析这个课题,从税收视角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跨越式发展提供决策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二是争做推进两岸交流、闽台合作的“促进派”。国税部门要针对厦门对台地缘优势、台资企业聚集等特点,深入了解海峡两岸税制差异,探讨两岸经济交往中反避税和双重征税等问题,加强两岸税收实务分析,指导台资企业更好地适应、遵守大陆的税收法律法规。通过举办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税收政策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推进两岸经贸交流、深化闽台全方位合作,全力促进台企与“海西”共同发展。
三是争做实施科学管理、高效务实的“创新者”。国税部门要不断适应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内在发展规律,大力推行阳光执法、科学管理,将税收执法的依据、过程和结果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申辩陈述权,从而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要把推行税收执法信息系统、强化计算机自动考核作为一个切入点,促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建立税收政策制定、执行、反馈循环机制,同时加强政策引导,适时推出人性化创新征管措施,高效务实地开展好各项税收工作。
四是争做构建征纳和谐、税企双赢的“贴心人”。国税部门要积极转变税收管理理念,以纳税人为中心,突出服务意识,在管理中服务、于服务中管理,围绕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精神,畅通税收政策、出口退税、绿色服务和快速便捷“四个通道”,着力解决纳税人困难,不断提升服务的满意度、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建立起征纳双方互动、双赢、和谐的新型关系,从而实现税企双方的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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