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 十年来,我局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入手,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强化税收征管的新路子,不断改进和优化税收征管模式,创新税收征管手段,税收征管水平稳步提升,征管改革始终走在了全国税务系统的前列。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1994年,总局确定我市为全国18个征管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局坚持科学化、规范化、高起点和符合国际惯例的原则,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有益的改革尝试。1995年,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度,为加大打击偷逃税的力度,市局成立了市稽查分局,在全市形成两级稽查的格局。1996年,建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对内设机构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和职能调整,缩减了税务所设置。,将原有115个税务所缩减为27个基层征收分局和6个税务所,实现了大幅度精简。把由原税务所管辖的纳税业户集中到征收大厅统一管理或者委托代征代收,实现了由二级管理局到一级征收局的过渡。1997年,以计算机广域网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实施征管改革的整体联动,征管改革深入到了每一项税收管理工作之中。1999年,以强化税源控管为重点,以提高纳税申报质量为工作核心,在对纳税人实施动态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研究开发全国首家纳税评估业务规程及其信息系统。同时,对个体税收实行专业化管理,专门成立了个体税收管理机构。2000年9月,按照总局信息化加专业化的思路,建立了多元化电子申报方式为主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制度,实现了税收征收信息数据处理的“全集中”模式,推行了管理员制度,在全市初步构建起“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新模式。 ——夯实征管基础。2002年,结合新《税收征管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稽查、评估执法权限;合理划分纳税服务与税源管理职责,以“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目标,建立纳税服务体系和税源管理体系,创新岗责运行机制和流程,制定和完善岗责体系;适度调整市局直属机构职能,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上,着重加大了一级稽查建设和税源管理建设力度,实行稽查人员能级管理制和税源管理员工作规范,全局形成了科学化加专业化、相互协调制约的税收管理机制。完善运行机制,2003年,我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简化办税程序,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切实提高税务行政效率;大力推行以分类管理、两级监控为主要内容的精细化管理,研制开发了“一户式”管理软件,实现了纳税信息“一户式”存储和查询。同时,进一步强化征管质量考核,落实岗位责任,实现税源监控管理运行的效能化;实现了由监督管理为主向引导纳税遵从的转变,适应了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化的要求,促进了总体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严密基础管理,加强户籍管理,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逐步做好与工商、地税登记信息的交换和比对工作,强化源头控管。制定和实施了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在实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实施纳税人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管理的针对性。积极探索实施纳税评估,加强对纳税人全面、实时的监控,强化了中期管理,促进了新征管模式整体效能的发挥。 ——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组织机构,97年在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设置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良好办税环境,2003年设立纳税服务科,实现服务资源的集约配置,强化和落实了服务职责;完善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首问责任、限时服务、文明办税“八公开”、“绿色通道”等制度,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程序标准,一次受理,全程服务,推进“一站式”办税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涌现出“税税通”、“阳光工程”“12366在线服务”等一系列优质服务品牌;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推行备案制管理,推进行政提速。创新服务手段,推进电子办税,开通外部网站,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信息和文书表格,推行远程电子、电话、银行网络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实现税款电子缴库,方便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事宜。提供贴近式服务,开通运行“12366在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纳税人咨询、举报、投诉、建议以及提供电话申报、发票抽奖等服务,构架起联系征纳双方的桥梁,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好评,被授予“青岛财贸服务名牌”等称号。引入第三方咨询评价机制,实现对服务绩效的客观评价,为增强服务实效性奠定基础。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探索建立税收信用体系,引导纳税遵从。为推动青岛市税务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1999年底青岛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2001年7月青岛市税务咨询协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更名为青岛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管理中心和协会积极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狠抓代理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建章立制,完成了对全市税务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改制后,我市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税务代理机构达到了27家,从业人员近千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220多人。一个逐步摆脱对税务机关的行政依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新兴的中介涉税服务行业在我市已初具规模。 (二)、主要职能: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青岛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本市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经济发展。 (4)负责本市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6)负责本市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8)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9)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税局领导班子。 (10)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12)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13)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14)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15)负责本市税务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16)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青岛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税收收入: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是税务机关的中心任务。十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务院提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 的十六字方针,大力组织税收收入。1994年,全市国税收入(含海关代征)完成46.3亿元,到2003年,国税收入(含海关代征)达到252.8亿元,是1994年的5.46倍。10年间,全市国税系统共完成各项税收收入(含海关代征)1218.7亿元,年均增长20.8%,为配合国企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我局积极兑现高新技术、新办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十年来,共兑现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61.82亿元,办理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20.64亿元,为外商企业办理“两免三减”21.34亿元,办理校办、福利、资源综合利用、饲料生产等企业税收优惠18.41亿元,为中央企业减免所得税4544万元,为软件生产企业办理超税负退税1345万元,办理采购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4078万元。为外商企业办理超税负返还及进口环节增加税负返还2.14亿元,集中办理期初库存留底税款抵扣4.3亿元。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优惠23亿元。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干部队伍建设: 从严治队是国税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十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从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入手,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教育培训,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为全市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积极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先后公开选拔处以上领导干部84人,领导干部的结构不断得到优化。深入开展了“三讲”教育,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观念不断增强。每年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读书班,开展创建先进领导班子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修订完善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了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不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两权”监督。制定实施了“抓领导,带群众、抓机关,带基层、抓党风,带政风”工作意见,出台了《领导干部不胜任现职认定及调整办法》,畅通领导干部的“出”口。完善后备干部选拔程序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