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收入(二)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是指货币以外的其他形式,也可折算为货币而确定其金额。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一)存货。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二)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三)生物资产。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四)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五)股权投资。即企业认购其他企业股份,在短期内无法变现,因此归类为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六)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企业随时可能处置这类债券,但债券投资的市场价格却变化莫测,一时无法确定,因此归类为非货币形式的收入;(七)劳务。即企业向其他企业提供的服务;(八)有关权益。包括除以上七项之外的其他非货币表示的权益。
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其主要特征在于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但其具体金额是难以确定的。如固定资产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并通过折旧或者损耗的方式将其价值转化到将来生产的产品当中,但企业有多少经济效益是由固定资产的折旧或者损害带来的,则是难以确定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每日一讲(3)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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