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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出台意见规范企业二三产剥离
2008年09月09日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日前青岛市政府出台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二三产剥离,增加地方税收提出意见。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建立青岛市规范企业二三产业剥离经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市企业二三产业剥离工作。
  二、分工负责,各尽其责。根据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市地税局、国资委、统计局、国税局、工商局在二三产剥离工作中的任务,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剥离工作,定期总结交流;引导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对二三产剥离前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做好二三产剥离的工商登记服务。市财政局、发改委、经贸委、建委、交通委等部门积极做好配合管理工作。
  三、强化措施,保证实效。通过召开定期联席会、编发工作简报、组建督导组等形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程推进工作向前推进,向纵深开展。年底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三产剥离应达90%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应达70%以上。
  四、规范宣传、营造氛围。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优势,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营造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二三产剥离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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