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定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76户,这是继4月份评定161户后第二批2006至2007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 一、纳税信用等级体系不断健全。青岛市自2004年以来,已连续5年进行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双数年份评定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数年份评定BCD级。截至目前,累计评定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568户次。对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实施动态管理,每次评定时对上一评定期间的纳税人进行严格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降级管理。在今年的评定中有35户未通过复核,降为B级。 二、扩大纳税信用等级在税源管理中的应用。随着纳税信用体系的逐年健全,青岛地税对A级纳税人领购发票时数量适当范宽,换发税务登记证时开辟绿色通道,给与优先。按照总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的要求,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在纳税评估、发票缴销审验、发票检查、税务稽查等税源管理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税源管理质效。 三、纳税信用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评选名牌产品、优等信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评价等社会信用评定中,纳税信用指标已成为重要评定参数。今年青岛地税已为申请中国名牌纳税人出具信用证明11户次,为申请山东名牌纳税人出具信用证明112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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