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贸企业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是加强重点工贸企业的直通车服务力度。对上年度缴纳地方税收超过100万元的工贸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工贸企业”)申报办理的涉税事项,实行直通车服务。 三是实行税收联络员制度。由各科所重点工贸企业税收管理员担任税收联络员,负责该类企业的税收业务申办辅导和协调工作,发现重大涉税问题要及时向区局工贸企业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工贸企业预约办理涉税事项或预约纳税咨询、纳税辅导的,该局将提供优先服务。 五是严格税务检查程序审批。税务人员到重点工贸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必须经区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六是优先受理延期缴税申请。工贸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纳税的,尽可能简化办理程序,优先受理其提出的延期缴税申请,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七是免费赠送税务资料。免费向辖区工贸企业赠送《深圳税务公报》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通过组织税收宣传、纳税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针对该类企业的纳税辅导力度。 法规、廉政自律规定、办税程序和服务承诺等情况的,该局将在受理投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企业。(温达贵 丁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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