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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沂南县国税局被临沂市委、市政府授予“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实施“阳光执法、阳光行政”工程以来取得的又一崭新突破。 这个局积极开展“阳光国税”建设,实施阳光执法,融洽征纳关系,规范执法行为,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出口退税政策、新办企业所得税管理政策以及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全部进行公开,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为便于纳税人明确税收执法程序,在明确执法流程的基础上,做到执法程序明细化,设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20余个重点执法项目,从执法的依据、程序、责任、结果等方面进行细化,设计执法流程图,让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保障纳税人的监督权。与此同时,该局还对执法结果的加大公开力度,并在集贸市场、业户集中区域、主要路段等设立公开栏,公布涉税举报电话,定期召开个体税额核定情况通报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的评议权。让纳税人直接参与评议,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做到执法结果公开化。 沂南县国税局通过突出重点抓公开,有力促进了阳光国税机关建设,做到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有力推动了国税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已连续七年获得全县行风评议第一名的好成绩,人民群众对国税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增强。(作者: 胡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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