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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走访制度 夯实”双评”基础

2008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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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国税局在2008年开展的”双评”活动中,为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建立了定期走访纳税人制度,并就“走访”作出专门要求。
  走访户数要达标。就全年走访联系重点税源户,该制度对区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税收管理员等都有明确的走访户数要求。走访纳税人或者相关单位,必须如实填写走访联系纳税人记录清册,经纳税人签字后上报。
  走访内容要具体。突出送政策上门,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解答涉税疑难,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各种涉税问题和实际困难;收集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纳税服务需求;与纳税人交流工作,沟通感情等。
  走访效果要务实。以上门走访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在安排部署全局性税收工作之前,组织人员走访纳税人或有关职能部门,吸收采纳纳税人或者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自身工作;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走访结束后一周内作出反馈;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意见和要求,都要予以重视、加以研究并作出答复。
  通过建立走访制度,摸清了全局的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同时通过对走访收集到的意见分析,找准了纳税人极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艾荣、张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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