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电话:010-63417257 传真:010-63969875 电子邮箱:ZFXXGK@Chinatax.gov.cn
税务机关是主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部门。1994年,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同时,为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我国对税收管理机构也进行了相应的配套改革。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更多信息>>
本栏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为您提供税收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办税公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机构、人事、财务、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