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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88号
成文日期:20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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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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