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发文机构: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摘要:、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文 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发文机构: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摘要:、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文 号:-
发文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摘要:,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文 号:-
发文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摘要: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发文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摘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发文机构:财政部 税务总局
摘要: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发文机构:财政部 税务总局
摘要: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8号
发文机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摘要:现将民用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8号
发文机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摘要:现将民用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
文 号:税总征科发〔2022〕87号
发文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摘要:、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个人所得税尚未弥补的亏损,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弥补;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文 号:-
发文机构:-
摘要:、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个人所得税尚未弥补的亏损,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弥补;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文 号:税总征科发〔2022〕87号
发文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摘要:、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个人所得税尚未弥补的亏损,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弥补;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发文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摘要: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文 号:-
发文机构:-
摘要: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发文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