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
享受主体 |
占用耕地建设水利工程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人 |
优惠内容 |
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
享受条件 |
减税的水利工程,具体范围限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防洪、排涝、灌溉、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占压地和经批准的管理范围用地。 |
政策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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