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30 来源: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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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第五条明确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责任编辑: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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