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5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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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税务局发布两项关于合格投资项目(简称QIP,即经过柬埔寨发展委员会审批同意的,可以享受多种税收投资优惠的投资项目)的最新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包括:(1)自2024年4月8日起,符合以下条件的QIP可享受最低税(柬埔寨一种按年缴纳的税,税额为全年营业收入的1%)免税优惠:一是纳税人应取得独立审计报告并保存完整的会计凭证,二是新注册的QIP可在第一年直接享受最低税免税优惠且无需向税务局提交独立审计报告,但从注册第二年开始,应在下一纳税年度的6月前向税务局提交独立审计报告;(2)自2024年5月10日起,通过增加建筑、生产机械和设备等方式来扩大投资的QIP所取得的收入,可享受所得税免税和最低税免税优惠。具体内容有:一是以扩充的资本占总资本比例为所得税免税收入最高比例;二是扩大投资且按要求提供独立审计报告的QIP,仍可享受最低税免税优惠。(内容来源:柬埔寨税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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