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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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5日,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发布公告,明确将分四个阶段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第一阶段,自2024年5月1日开始,启动电子发票试点项目,以测试电子发票系统的有效性,并确保企业与中央发票管理平台之间的交互集成顺利进行;第二阶段,自2024年8月1日开始,对年营业额1亿马来西亚林吉特以上的纳税人强制要求使用电子发票;第三阶段,自2025年1月1日开始,将电子发票强制要求使用范围扩展至年营业额25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以上的纳税人;第四阶段,自2025年7月1日开始,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强制要求使用电子发票。该国有效电子发票数据包括供应商和买家的详细信息、采购货物或服务描述、数量、不含税价格、税额以及含税总额等方面的信息。(内容来源: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穆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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