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3日,马来西亚政府宣布为柔佛-新加坡经济特区提供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涵盖经济特区的七大旗舰区和五大行业,具体如下:(1)全球服务中心。A和B旗舰区内符合特定条件(年度运营支出不低于5000万林吉特、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亿林吉特等)的服务类企业可享受5%优惠税率,期限15年;(2)物流业。C旗舰区内符合特定条件(资本投资至少为5亿林吉特、采用现代建筑技术并达到马来西亚建筑工业发展局设定的工业化建筑系统评分标准等)的物流业企业5年内的资本投资额可按100%的比例享受投资税务补贴,该补贴可用于抵免当年年度应税所得的70%;(3)制造业下游行业。D旗舰区内符合特定条件(有至少250万林吉特的实收资本等)的制造业下游企业,若其资本投资额(不包含土地)高于5亿林吉特,以下两项优惠可选择其一享受:一是分两个阶段享受10%和5%的优惠税率,期限10年;二是享受100%的资本投资额税收补贴,补贴可用于抵免当年年度应税所得。(4)制造业。F和E旗舰区内的制造业企业,若为新设立的企业且资本投资额(不包含土地)高于10亿林吉特,可享受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15年;若为新设立的企业且资本投资额(不包含土地)在5亿至10亿林吉特,可享受5%优惠税率,期限10年;若为已成立的公司,将海外设施迁回马来西亚,投资于制造业新业务(非现有产业扩张),且资本投资额(不包含土地)高于5亿林吉特,5年内的资本投资额可按100%的比例享受投资税务补贴,该补贴可用于抵免年度应税所得,不得结转抵免;(5)旅游业。G旗舰区内符合特定条件(实收资本至少为250万林吉特,资本投资至少为5亿林吉特)的旅游业企业5年内的资本投资额可按100%的比例享受投资税务补贴,该补贴可用于抵免当年年度应税所得的70%。(内容来源: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编译)
马来西亚公布柔佛-新加坡经济特区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5-03-26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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