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8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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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孟加拉国国家税务局修订了2023年所得税法中资本利得税相关规定,该修订案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如下:(1)将纳税人划分为“公司、基金或信托机构”和“除公司、基金和信托机构外的其他纳税人”两类主体,适用区别性税收政策;(2)公司、基金或信托机构取得的资本利得按15%的税率征税;(3)除公司、基金和信托机构外的其他纳税人取得的资本利得分两种情形:一是转让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所获得的资本利得按15%的税率征税;二是转让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外资产所获得的资本利得将按以下方式征税:持有资产5年内转让获得的资本利得计入所得税收入总额并按一般税率征税;持有资产5年后转让获得的资本利得按15%税率征税。(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李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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