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泰国国家电动汽车政策委员会批准了一项为混合动力电动车(HEV)和轻度混合动力电动车(MHEV)提供消费税税收优惠的税收激励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对HEV的消费税优惠。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100克的HEV,消费税税率为6%;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100克但不超过120克的HEV,消费税税率为9%。适用上述优惠政策的HEV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制造商及其关联方需在2024年至2027年期间在泰国投资至少300亿泰铢;二是使用指定的泰国本土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制造;三是车辆需配备高级驾驶辅助系统;(2)对MHEV的消费税优惠。2026年至2032年期间,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100克的MHEV消费税税率为10%;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100克但不超过120克的MHEV,消费税税率为12%。适用上述优惠政策的MHEV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不超过10座;二是符合二氧化碳低排放要求;三是至少具有六项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中的四项,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是指通过感知、决策和执行帮助驾驶员觉察可能发生的危险并提高驾驶安全性的主动安全技术;四是使用指定的泰国本土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制造;五是制造商及其关联方需在2026年前在泰国进行不少于10亿泰铢的新投资,且在2024年至2028年期间的总投资不少于50亿泰铢。(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泰国修订混合动力电动车消费税税率
时间:2025-01-23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字体:大中小】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