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泰国《2026年低价值商品进口税收实施细则》正式生效,取消自2024年7月起实施的单件价值在1500泰铢以下低价值进口商品免征关税政策。主要内容包括:(1)征收范围。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所有价值1泰铢及以上的进口商品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两项税负合计不低于17%;(2)计税依据和税率。一是关税方面,低价值货物统一适用10%起始税率,按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CIF价值)计算;特定品类的高价值货物按现行海关税则执行,其中时尚服饰及鞋类税率最高达30%,包袋及配饰为20%,电器产品为10%。二是增值税方面。统一适用7%的税率,按CIF价值和关税的合计金额计算;(3)多渠道协同征税模式。一是针对邮政包裹,海关将在箱体标注税额,收件人可扫码支付;二是针对商业快递,快递公司应先行代缴税款,再向收件人结算;三是针对电商平台渠道,泰国海关已于2025年12月22日与来赞达(Lazada)、虾皮(Shopee)、抖店(TikTok Shop)、拼多多国际版(Temu)和希音(Shein)五家主要电商平台签署合作协议,明确上述平台需在消费者线上下单时直接代收税款。(内容来源:泰王国海关署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编译)
泰国取消跨境低价值商品进口免税政策
时间:2026-01-27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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