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土耳其财政部发布增值税52号公告,根据最新立法对《增值税一般实施公报》进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包括:(1)明确非运输用途的海上私人船舶不再享受港口运输服务免税优惠。根据第7524号增值税法第13条(b)款,用于休闲、体育和类似活动的海上私人船舶不属于海上运输工具,自2024年9月1日起不得享受适用于港口运输服务的增值税豁免;(2)明确运输设备免税范围。包括海运、空运和铁路运输工具的交付、制造、维修和保养的免税优惠仅适用于租赁或运营运输工具的实体;(3)明确享受公共基础设施增值税免税主体条件。提供公共或市政服务的机构,不能仅凭投资激励文件获得增值税免税资格,而需注册成立企业,确保豁免仅适用于与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相关的交易;(4)调整部分专业服务的增值税处理方式。咨询和项目管理服务不再适用自愿全额预扣增值税;(5)调整增值税简易程序退税门槛。无需审计、认证或担保的增值税退税申请门槛从1万土耳其里拉提高到5万土耳其里拉;(6)明确进口与国产特定商品的增值税免税政策。进口与国产的国家安全物品和残疾人设备等物品享受同等增值税待遇;(7)提高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转移税务合规性。继受合并或分立公司增值税抵扣余额的实体,在申请抵扣前,必须接受税务审计。(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编译)
土耳其更新《增值税一般实施公报》
时间:2024-12-30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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