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越南开始加强对直播销售领域的个人所得税监管。年收入超过1亿越南盾的个人必须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申报纳税。此外,许多内容创作者(如YouTube博主)因过去几年未披露其收入而面临巨额补缴税款。其他被认定为欠缴巨额税款的重点人群还包括市场营销、网络技术、数字商务和社交媒体等领域人士。为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简化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流程,同时欠税个人在履行纳税义务之前将不被允许离开越南,并且相关部门可通过媒体公开披露个人欠税信息。(内容来源:《中国税务报》)
越南加强直播销售个人所得税监管
时间:2024-07-05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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