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1日,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4年第142号内阁决议,正式对在阿运营的大型跨国公司征收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的年度。主要内容如下:(1)DMTT适用对象主要为最终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年收入在过去四个财年中至少有两个财年为7.5亿欧元及以上的跨国企业集团(投资机构除外),以确保其全球税负不低于15%;(2)企业若满足相关最低排除规则可享受豁免,即当年DMTT税率为0;(3)实行过渡性国别报告安全港规则,允许企业在国别报告和财务报表中使用现有的税收辖区信息。对满足安全港条件的跨国企业,其当年的DMTT税率为0。法案还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23年12月发布的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指南中的反套利规则,以防止纳税人滥用安全港;(4)跨国企业在阿联酋境内开展国际业务初期将暂时免征DMTT,前提是其在阿联酋境内实体的所有权权益未被其他税收管辖区中适用合格收入纳入规则的母公司持有。(内容来源:阿联酋财政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阿联酋颁布国内最低补足税法案
时间:2025-02-28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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