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6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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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9日,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在发布的公告中强调,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达到一定规模应履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具体规定有:(1)收入规模:如果自然人(包括独资企业所有人及合资企业中的个体合伙人)2024年度在阿联酋境内开展业务或商业活动,并且截至2024年7月31日前其收入超过100万迪拉姆,则视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企业所得税登记要求:相关个人需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通过EmiraTax(24小时运营的数字税务服务平台)或者阿联酋各地政府服务中心提交企业所得税注册申请,逾期未注册将面临1万阿联酋迪拉姆的行政罚款;(3)纳税申报要求:相关自然人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首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注册申请人可通过阿联酋联邦税务局网站获取个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手册,并了解熟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决定、指南、公开说明及相关宣传资料。(内容来源: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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