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3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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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5年第16号联邦法令,对2017年第8号联邦增值税法部分条款予以修订,该法令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纳税人使用反向征税机制时,无需再自行开具发票,但需按实施细则要求,留存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证明文件;(2)纳税人在完成税务清算后提交退还多缴税款申请的期限为五年,逾期未申请者将不再享有退税权利;(3)授权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在认定某供应链构成逃税安排时,可禁止抵扣相关进项税额。纳税人须按联邦税务局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在抵扣进项税额前核实供应链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内容来源:阿联酋联邦税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金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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