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3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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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发布《预约定价安排企业税指南》,为企业受控交易的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提供法定路径,主要内容如下:(1)适用范围:分阶段实施预约定价安排计划,目前仅开放单边APA(即UAPA)申请,其中境内交易UAPA自2025年12月30日起开放申请,跨境交易UAPA将于2026年公布开放日期;(2)申请条件:一是拟纳入APA的关联交易总价值或预期价值不低于1亿阿联酋迪拉姆(税务集团按整体计算,内部交易通常不计入),FTA将综合评估交易复杂性、税收风险等因素,并保留自由裁量权。二是申请主体。纳税人、税务代理或法定代表人均可提交申请,税务集团(由符合特定关联标准的多个应税实体组成的,须进行合并纳税申报的单一纳税主体)申请需由母公司统一提交。三是排除情形。受安全港条款涵盖的关联交易不符合申请资格;(3)主要规则:APA规则方面,协议有效期最少3个纳税年度、最多5个纳税年度且仅适用于未来期间;申请需缴纳3万迪拉姆(不可退还,申请续期需缴纳1.5万迪拉姆),且协议仅对约定交易及纳税年度有效;(4)申请流程:一是预申请。评估APA可行性需提交集团架构、行业与业务概况、交易信息与独立交易分析等材料,评估期预计在6至9个月;二是正式申请。需在预申请获批通知后2个月内或首个纳税期开始前至少12个月提交,相关文件必须是英语或阿拉伯语;三是审查谈判。FTA将开展技术审查、实地走访等,税企双方将就定价方法、关键假设等核心条款谈判,税务局在谈判后6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5)签署生效:签署生效后,纳税人须在每个纳税期提交APA年度声明,以证明持续遵守协议条款,声明通常在签署APA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或在提交每份相关纳税申报表的到期日之前提交(以较晚者为准);(6)后续管理:后续若发生法律、商业或经济条件重大变化,纳税人须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FTA,双方可协商修订或取消APA;若纳税人存在重大虚假陈述、未遵守关键条款或违反临界假设等行为,FTA可撤销或废止APA;协议到期前若无重大变化可申请续期,适用简化流程。(内容来源:阿联酋联邦税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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