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8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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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尼日利亚联邦税务局开始对名为“FIRS e-Invoice”的电子发票平台进行试点,试点期间的主要做法如下:(1)电子发票适用对象。电子发票适用于所有增值税注册实体,涵盖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政府(B2G)和企业对消费者(B2C)的交易;(2)分阶段试点。试点时间为2025年7月至12月,首批适用对象为年营业额达到50亿尼日利亚奈拉及以上的大型企业,后续将逐步覆盖中小型企业;(3)发票格式。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通过电子发票平台开具所有发票,发票必须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UBL/XML格式开具。(内容来源:安永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杨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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