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31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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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坦桑尼亚财政部长向议会递交《2024至2025财政年度预算案》,其中涉及新的预扣税措施和其他税收变化。主要内容如下:(1)对居民和非居民向居民数字内容创作者支付的款项征收5%的预扣税;(2)对数字资产转让收入征收3%的预扣税,由平台所有者(含非居民平台所有者)负责预扣,平台所有者需要按简化税收制度进行税务登记;(3)对有限采矿许可证持有者或小型采矿者出售的工业矿物,支付款项方征收2%的最终预扣税,盐、金属矿石和《采矿法》中定义的其他贵重矿物除外;(4)对居民实体(贸易商)购买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产品所支付的款项,征收2%的最终预扣税;(5)非居民金融机构或者基金与坦桑尼亚政府签订合同,向坦国内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坦国内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不再征收预扣税。相关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内容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和华政研究院《走出去财税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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