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赞比亚税务局发布《2024年增值税(跨境电子服务)条例》,主要内容包括:(1)非居民数字服务商必须使用简化的注册系统注册和缴纳增值税。(2)数字服务是指“在互联网、电子或数字网络上的服务,或通过互联网、电子或数字网络提供或交付的服务”。广播和电信服务、物理介质、物理音频或视频媒体、物理游戏介质、远程专业服务等不属于数字服务。(3)非居民数字服务商必须缴纳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销售的增值税,若非居民数字服务商来源于赞比亚的销售收入超过每年80万克瓦查或每季度20万克瓦查,则必须按规定进行注册。(4)明确了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开具“简化发票”的方法。(5)须使用赞比亚银行确定和税务机关提供的汇率换算为赞比亚克瓦查进行结算。(内容来源:毕马威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编译)
赞比亚发布《2024年增值税(跨境电子服务)条例》
时间:2024-07-05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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