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3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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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乍得国民议会通过《2026年财政法》,法案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主要涉税内容包括:(1)修订经济特区内企业适用的10年税收优惠制度。将此前覆盖全部税费的全额豁免调整为仅对企业所得税、最低定额税、营业许可税及土地出让金实行50%减免;(2)修订信贷机构坏账及信贷承诺准备金的税务处理规则。对于无担保债权,税前扣除期限由4年缩短至2年,每年扣除限额为总额的50%;对于有担保债权,税前扣除期限由4年缩短至3年,每年扣除限额为总额的1/3;新规还强化合规管理,大额信贷须履行鉴证程序,已足额计提准备金的债权满5年后须强制核销;(3)新设职业培训税收抵免制度并取消原学徒税豁免制度。企业符合条件的员工培训费用可按30%比例(女性专属项目为35%)抵免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未抵免完的部分可在以后的两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4)个人所得税由全球综合所得汇算计税改为分类计税。在乍得境内拥有税收居所的乍得籍及外籍个人,无论所得来源于乍得境内或境外,统一按所得类别分类计税;(5)下调多项预提税率。针对股息、动产资本利息、董事酬金及参会费等个人资本利得,预提税率由20%降至15%;个人租赁所得以净租金为计税依据,预提税率由15%降至10%;向非居民支付的动产收益、资本利得及部分存款所得的预提税率由18%降至15%。(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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