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澳大利亚税务局发布通知,合规贷款协议需要符合第7A条款的规定。澳大利亚的《1936年所得税评估法案》中的第7A条款是一项特定的税法规定,旨在防止私人公司的股东和关联方以非商业条款从公司获取贷款或收益,从而避免不缴或少缴应缴税款。根据第7A条款,如果私人公司的股东或其关联方从公司获得的贷款、预支或其他利益在财政年度结束时仍未偿还,这些金额可能被视为未缴税红利,从而对股东产生税务影响。第7A条款下的贷款须符合以下规定:(1)在公司提交纳税申报表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税务局;(2)每年的贷款利率等于第7A条款规定的基准利率;(3)无抵押贷款的最长期限为7年,部分有抵押贷款的最长期限为25年。(4)书面协议须包括:当事人身份、贷款金额、还款要求、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内容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和华政研究院《走出去财税动态》)
澳大利亚通知合规贷款协议需要符合第7A条款的规定
时间:2024-07-31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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