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9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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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澳大利亚税务局在官方网站发布通告,明确2026/27财年机动车折旧最高价值、商品及服务税最高进项税额抵扣及豪华车税起征点等三项新限额,相关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1)明确机动车折旧最高价值的新限额。一是新限额标准。2026/27财年机动车折旧最高价值的新限额为69883澳元。二是适用条件。新限额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①车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②车辆于2026/27财年内首次投入使用或开始租赁。三是征管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机动车折旧费用可依规申报所得税税前扣除;车辆同时用于经营与私人用途的,仅可就经营用途对应的分摊金额申请扣除,纳税人须准确核算经营使用占比并留存资料备查;(2)明确商品及服务税最高进项税额抵扣的新限额。一是新限额标准。除另有规定外,企业购车价格超过机动车折旧最高价值新限额的,可申报抵扣的商品及服务税进项税额的上限为机动车折旧最高价值限额标准的1/11,2026/27财年对应最高抵扣额为6353澳元。二是征管规定。纳税人须在取得机动车之日起4年内完成进项税额抵扣申报;(3)明确豪华车税起征点的新限额。一是新限额标准。2026/27财年豪车税起征点按机动车消费价格指数动态上调,其中节能型车辆起征点为91661澳元,其他车辆起征点为80809澳元。二是征管规定。机动车经销商采购用于转售的豪华车辆时,需向供应商出具免于该采购环节申报豪华车税的凭证(如经销商注册资质),并履行后续转售环节的豪华车税申报义务。(内容来源:澳大利亚税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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