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9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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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澳大利亚众议院、参议院先后通过小微企业与科技创新企业税收优惠方案。主要改革措施如下:(1)恢复公司亏损回溯机制。自2026年7月1日起,恢复公司亏损回溯机制,即:全球年度营业额低于10亿澳元的公司,可将当年的经营性亏损向前回溯抵减此前两个财年的盈利,并根据抵扣盈利金额计算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获得现金退税。退税金额受公司红利抵免账户余额限制;(2)即时资产核销政策永久化。将原定于2026年6月30日到期的即时资产核销政策永久化,即:自2026年7月1日起,年营业额不超过1000万澳元的小企业,购置的单价低于2万澳元的经营性资产(含二手资产),可在购置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限额按单件资产计算,不设置年度扣除总额上限;(3)初创企业亏损可抵扣员工福利税与工资预扣税。自2028年7月1日起,年营业额低于1000万澳元且成立不足两年的初创公司,其在成立后前两年内产生的亏损可抵扣员工福利税与工资预扣税。企业可根据抵扣情况申请退税,退税金额上限不超过亏损年度实际缴纳的员工福利税与工资预扣税总额。(内容来源:澳大利亚财政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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