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澳大利亚税务局发布指引,明确《2026年国库法修正案(税制改革第2号)》中重新实施的亏损追溯弥补税收抵免政策细则,适用于2026年7月1日及之后起始的纳税年度。具体内容如下:(1)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追溯弥补亏损,抵免其前两个纳税年度中一个或两个年度已缴纳的税款,未抵免完的亏损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抵免限额以本纳税年度年末股息抵免账户余额和按亏损追溯弥补规则计算的抵免额为限。(2)资格条件。申请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备查:①按公司税制征税的企业纳税主体(包括公司、有限责任信托及部分合伙企业),且不属于重大全球实体;②当前纳税年度存在经营性质的亏损;③前两个纳税年度中至少一个年度已缴纳税款;④已提交或无须提交前五个纳税年度的纳税申报表;⑤当前纳税年度年末股息抵免账户有余额;⑥在公司纳税申报表中选择适用亏损追溯弥补政策。(内容来源:澳大利亚税务局网站、毕马威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编译)
澳大利亚发布亏损追溯弥补税收抵免的指引
时间:2026-11-02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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