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日,巴西众议院全票通过《2025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法案》(PL 1.087/2025),法案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如下:(1)对低收入群体减负。月收入不超过5000巴西雷亚尔的群体,其个人所得税税率降至零;(2)对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恢复征税。自2026年1月开始,法人在一个月内向同一巴西居民个人支付的利润分配(股息、红利)金额超过50000巴西雷亚尔的,该法人实体需按支付总额的1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此规定不适用于向巴西居民法人实体支付的股息。对截至2025年12月已批准的利润和股息分配,可延续至2028年完成支付,且不适用新规;(3)建立高收入群体最低个人所得税制度。自2026年起,年度总收入超过60万巴西雷亚尔的个人需缴纳最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收入涵盖纳税年度内全部所得,包括常规应税收入、免税收入、适用零税率或低税率的收入以及部分金融投资收益。具体税率为:年收入超过120万巴西雷亚尔的纳税人,年度最低个税税率为10%,年收入在60万至120万巴西雷亚尔之间的纳税人,最低个人所得税税率按公式“总收入/60000?10”从0%线性递增至10%;(4)退税机制。若股息在法人实体层面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与社会贡献费有效税率加上个人最低个税有效税率之和超过法人实体名义税率(34%、40%或45%),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相当于税率差额部分的税款。若实际利润是按低于34%的税率征税的,则需补缴最低个人所得税。有效税率根据法人实体实际所得税与社保费支出占其税前会计利润(即扣除所得税及相关准备金前的当期会计利润)的比例确定;(5)非居民股息征税。向非居民(个人和法人)支付的利润或股息,适用10%预提所得税,并适用与居民相同的退税与抵免机制。(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巴西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法案
时间:2025-11-21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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