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委内瑞拉政府发布第4985号法令,再次延长部分商品增值税和进口税免税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第4907号法令确定的减免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后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减免税涉及多个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农业及工农业必需品的生产,减免税商品明细参照第4907号法令附录。具体减免税内容如下:(1)对法人实体、个人和国家公共行政部门进口的1550种有形货物,减免90%进口关税和90%增值税;(2)对法人实体、个人和国家公共行政部门进口的441种特定有形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享受免税须获得由国家工业生产部门颁发的“国内无产出证明”或“国内产出不足证明”。(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编译)
委内瑞拉再次延长部分商品的增值税和进口税免税期限
时间:2024-10-29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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