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9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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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波兰财政部发布增值税改革修订草案,明确本轮改革多项调整措施自2026年10月1日起落地实施,部分条款将于2027年、2028年陆续生效。主要内容如下:(1)扩大增值税连带责任适用范围。在特定情形下,买方需对卖方增值税欠税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以拆分缴税机制(该机制将含增值税的货款拆分为不含税货款和增值税税额,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等违法行为)结算的发票、由不存在的实体开具的发票、虚构交易的发票或金额不实的发票。该规定同时适用于总价值低于1.5万兹罗提的建筑服务,以及咨询、会计、广告、研究等无形服务(无金额门槛限制);(2)设立增值税仓储区。自2027年1月1日起,参照欧盟第2006/112/EC号指令设立增值税仓储区,货物入库存放期间可暂缓计征、缴纳增值税,便于欧盟内部贸易适用零税率;(3)统一电力供应增值税纳税地点规则。向经销商(在电力系统内采购能源并以转售为主要目的的主体)供应电力的,纳税地点为经销商注册地或固定经营场所;向经销商以外的主体供应电力的,纳税地点为电力实际消耗地;(4)优化增值税登记号码管理程序。一是申请恢复增值税登记号码的纳税人,若其登记号码因未按期申报增值税而取消的,需先补报逾期未申报的增值税申报表;二是纳税识别号注销程序参照增值税登记号码注销程序执行;三是纳税人向国家法院登记处补交缺失信息后,可申请恢复增值税登记号码。(内容来源:德勤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杨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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