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丹麦四党联合政府公布执政合作协议,其中涉及一揽子税收政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1)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在三年内由现行的22%分阶段降至19%;首次降税的具体生效时间尚未明确,具体实施需通过立法程序;(2)个人所得税方面。一是取消高收入群体5%超高收入附加税及7.5%中间税,保留基础税级次和附加税,年收入77.79万丹麦克朗以内适用基础税制,超出该部分收入加征15%的附加税;二是单身纳税人不超过11万丹麦克朗的年度股票收益,适用27%的优惠资本所得税税率;三是调整利息扣除年度额度上限,单身人士额度为15万丹麦克朗,夫妇共享额度为30万丹麦克朗;(3)增值税方面。一是对所有食品类商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丹麦增值税标准税率为25%。除特殊规定的零税率与免税的适用条目外,增值税标准税率适用于所有货物或服务);二是对新鲜水果、新鲜蔬菜、书籍免征增值税;(4)遗产税方面。一是免税额提高至55万丹麦克朗;二是房产价值超过1000万丹麦克朗的部分,按15%的累进税率计征遗产税。(内容来源:Regfollower全球税务信息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丹麦推出分阶段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6-07-29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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