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1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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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葡萄牙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第62/2025号法案,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集团计划。法案主要内容包括:(1)组成增值税集团的条件及税务处理。具备财务、经济及组织关联的实体可组成增值税集团,集团成员可合并其增值税税务状况,在集团内部实现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抵扣。控制实体作为集团代表,负责统一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所有集团成员对应纳税款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集团内各成员仍需履行各自的账簿记录保存及信息报送义务,且必须在葡萄牙依法注册成立或设有常设机构,非居民实体没有加入增值税集团的资格;(2)拟加入集团的实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从事应税经营活动;二是控制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集团内其他实体至少75%的股权;三是同一实体仅可加入一个增值税集团,且成为集团成员后,3年内不得退出。(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编译)

责任编辑: 王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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