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4日,马拉维出台《2026年增值税(修正)法案》,规定自当月15日起,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须办理增值税注册登记并缴纳增值税。主要内容包括:(1)适用的数字服务类型:适用于向马拉维境内非纳税主体(终端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不适用于向应税企业提供的服务;(2)适用的数字服务范围:视频、音乐或游戏的流媒体服务,云计算服务,软件下载及订阅服务,在线广告服务,电商平台运营服务,电子书及线上出版服务,移动应用程序及应用内购买服务;(3)增值税注册要求: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中介机构或电商平台运营商,无论其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每年5000万马拉维克瓦查的一般登记门槛,均须办理增值税注册;(4)增值税征管要求: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规定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5)收入来源地判断:若服务接受方在马拉维境内居住或设立机构,无论合同签订地或付款地在何处,该数字服务收入均视为来源于马拉维。(内容来源:毕马威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编译)
马拉维对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征收增值税
时间:2026-06-30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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