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类制定项目(3件)
(一)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二)修改《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三)修改《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二、二类制定项目(6件)
(一)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二)修改《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
(三)修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四)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五)修改《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六)修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一、一类制定项目(3件)
(一)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二)修改《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三)修改《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二、二类制定项目(6件)
(一)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二)修改《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
(三)修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四)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五)修改《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六)修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