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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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深化细化优化政务公开,强化税收宣传舆论阵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助力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更好服务发展大局和纳税人缴费人。

(一)坚持主动公开,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不断探索改进主动公开内容和方式,运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全媒体平台开展税法及政策宣传。在全国税务系统同步开展“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宣传活动,在国新办举行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提高税费诉求响应质效;强化精准投放,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推行“政策找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坚持夯实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税务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台账管理,做实做细工作流程,尽量缩短办理时限;探索提高实质性回复质效,针对高频次申请事项统一答复口径,确保程序严谨、内容准确、于法有据;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过程性沟通协调,在合法合理满足申请人诉求的基础上争取满意率持续提升。

(三)坚持阵地建设,深化平台智能化建设。不断整合融入各类纳税服务资源,推动税务网站建设管理集约化、智能化、精细化,让网页布局“一目了然”、政策资讯“一网览尽”、相关功能“一站获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根据用户反馈建议动态优化网站功能和页面布局。推动涉税网民留言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税务实践,形成“收集梳理-审核分办-办结回复-总结提升”的闭环机制,努力提高无延期办结率和网民满意率。

(四)坚持迭代升级,推动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总局网站税费政策法规库。持续更新政策资源,集成展示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策指引、税收公报、税收条约等内容;持续完善政策法规分类体系,优化检索结果智能排序,确保网站检索功能智能高效,便利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权威渠道获取政策信息。

(五)持续落实责任,巩固多元化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强化责任落地,消除安全隐患。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制度,跟进抓好整改、以改促进。持续落实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0

57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14

14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3

4

0

1

2

8

2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1

0

1

0

0

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1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1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9

0

0

0

1

0

2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

0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5

2

0

0

0

7

1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1

0

0

0

0

0

1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0

0

0

0

0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1

13

(七)总计

251

4

0

1

2

8

2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0

0

0

0

0

2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5

2

 0

 0

17

2

0 

 0

 0

2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仍需提升、信息公开平台需要优化和以信息公开申请形式进行咨询或举报事项较多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压实责任、优化流程,规范工作标准和答复方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二是持续推动内外门户网站、英文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服务功能改版升级,开发新功能模块,丰富栏目内容,优化界面展示,提升主动公开用户访问体验和满意度;三是针对以信息公开进行咨询的申请人,加强沟通,了解诉求,尽力在合理规范有据的前提下帮助申请人,增进相互理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100余件,进一步提升了以公开促服务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地税务机关数据。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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