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联合牡丹江市纪委监委依法查处一起代理办税人员与税务人员勾连勾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查,代理办税人员王大勇违规开展涉税中介服务,与税务人员勾连,在企业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29家企业身份信息,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3份,价税合计2.53亿元。目前,王大勇已被穆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涉税服务失信惩戒等措施。两名涉案税务人员穆棱市税务局穆棱税务分局原副分局长董春江、原分局长孙全福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四年,并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12户下游接受虚开发票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一次注销露出“马脚”
前期,代理办税人员王大勇前往穆棱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注销穆棱镇红霞木器厂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相关材料时发现,该企业曾在短期内集中开具多笔大额发票,且金额远超其经营规模。
穆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会同风险管理部门随即启动核查,发现该企业开具发票存在三个疑点:开票时间集中、开票种类单一、单笔金额巨大。为核实企业情况,核查人员进一步实地调查后证实,企业早已停产,厂区内空无一人,没有任何生产经营痕迹。
除此之外,通过系统数据比对,发现王大勇名下竟然关联着29家类似企业。随着进一步核查发现,这些企业均呈现出无实际经营、无银行流水、无员工社保的特征。种种异常迹象表明,代理办税人员王大勇存在问题。
“假冒身份”浮出水面
针对这些线索,穆棱市税务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调查人员立即联系29家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逐一核实相关情况。结果发现,除17家企业完全失联外,其余12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均表示对企业开票情况毫不知情。那么,在法定代表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王大勇是如何登录这29家企业的电子税务局并开具这些发票的呢?
鉴于案情复杂,穆棱市税务局将案件线索上报。牡丹江市税务局当即组织稽查人员对王大勇启动调查程序,依法向其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并进行约谈。
约谈中检查人员了解到,王大勇在穆棱市税务局附近经营着一家电脑服务中心,利用为税务部门维修电脑设备的机会,逐渐掌握了一些报税操作流程。起初,他通过违规为个体工商户代办申报等简单业务赚取收入。在违规办税过程中,他了解到一些穆棱市穆棱镇木材加工企业从外地个人手中购买原材料无法获取发票,可以通过“代开”发票,向受票企业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在利益的诱惑下,王大勇逐渐动起了“歪心思”。
同时,根据税务部门专案组数据分析核实,结合王大勇供述,王大勇通过穆棱市税务局穆棱税务分局原副分局长董春江、原分局长孙全福,违规将29家企业的办税人员全部变更为他。获得办税权限后,他通过伪造法人授权书、私刻公章、编造虚假业务合同等违法手段,冒用29家企业身份,向12家下游受票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手续费,以此牟取利益。
经查证,王大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3份,价税合计2.53亿元。王大勇、董春江、孙全福三人通过收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手续费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法网恢恢难逃落网
在整个案件查办过程中,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和牡丹江市税务局坚持对涉税违法中介“有案同查”,涉案税务人员董春江主动向穆棱市纪委监委投案。随后,王大勇及另一名涉案税务人员孙全福也被纪委监委通知到案。到案后,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大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涉税服务失信惩戒等措施。
穆棱市税务局穆棱税务分局原副分局长董春江、原分局长孙全福已被税务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二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四年。
此外,对于下游12家向王大勇购买发票的企业正在被立案检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