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机构安徽盛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胡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2022年,安徽盛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胡洋在被代理公司不知情且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冒用4家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6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98万元。2024年1月,胡洋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分别将安徽盛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胡洋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同时,依法对2户下游接受虚开发票企业进行了处理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不断提高自身涉税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做到守法合规经营、依法依规执业。经营主体要谨慎选择涉税中介服务机构,警惕不法中介损害自身权益,特别是冒用自己身份实施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继续严肃查处各类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