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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6-05 来源: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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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行业检查发现的线索,依法查处自然人王充少缴税款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王充通过出租其个人名下的海域使用权取得租金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16.61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9.57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 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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