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安徽、贵州、广西、浙江、山东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5起涉税中介违规策划偷逃税案件,揭开了部分“黑中介”深度参与涉税违法的各类套路。这其中,既有中介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予以协助、放任风险发生的案例,也有中介主动策划、甚至教唆企业偷逃税款的情形。这些涉税中介背离服务初心,从提供常规服务的“帮手”异化为涉税违法活动的“操盘手”或“助推者”。
长期以来,不少人错误地认为,涉税中介只是按需提供服务,企业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只要签了“服务合同”,涉税中介就能借此“免责”。那么,在协助偷逃税的链条中,涉税中介自身究竟要承担哪些独立的法律责任?从业者又该如何规范执业、守住底线?
“企业补税、中介免责的认知,是对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严重误解。税务代理人具有独立的法律责任,绝不可能因为企业补缴了税款就能‘隐身’。企业补税、交滞纳金,解决的是税款入库问题,中介作为违法策划方,因自己的违规行为将接受另外的处罚,两者不能相互抵消”。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系主任马汴京明确表示。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此做出了清晰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在近期曝光的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违规案件中,税务机关正是依据该条款,对该事务所作出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0.6倍罚款的处罚决定。这充分说明,涉税中介绝不是躲在幕后的“从犯”,而是必须直面法律制裁的违法主体。
除了高额罚款,违规收取的服务费一分都留不住。马汴京教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涉税中介通过违法策划收取的咨询费、服务费,无论金额大小,均属违法所得,依法全部追缴。”企图靠违法策划牟利,结果只会落得“颗粒无收”。
在经济处罚之外,信用惩戒更会让违规中介寸步难行。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涉税中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并向社会公示;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受到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马汴京教授提醒:“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涉税中介不仅在发票领用、涉税业务承揽等方面受到限制,更将彻底丧失市场和客户的信任,执业之路会越走越窄。这种信用上的代价,往往比罚款更为沉重。”
综合来看,涉税中介违规策划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信用降级和纳入失信主体等严厉制裁;直接责任人员同样难逃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近期曝光的案件中,已有涉税中介人员在税务部门作出处罚后,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刑事追责紧随其后。
“作为连接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桥梁’,涉税中介理应做守法合规的‘示范者’。任何违法策划行为,在‘以数治税’体系不断健全的当下,都将难逃法律和制度的穿透式审查。”马汴京教授指出,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应以此为戒,严守执业底线,回归专业本源。唯有真正帮助企业合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规范财务核算,敬畏法治,珍惜信用,才能行稳致远。下一步,税务部门也将持续查处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护航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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