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对税务系统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坚决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高水平建设效能税务、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河南纪检力量。
坚持政治定位护航发展,准确把握“干什么”正确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在河南省税务系统落地见效。一是加强政治监督。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税务领域改革事项,紧盯巡视问题整改和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建设,建立台账清单、把握关键环节、定期跟踪问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二是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深入学纪,组织纪检组长讲好党纪,用活“纪检委员时间”,推动纪律教育入心入脑入行。坚持严格执纪,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传导严的氛围。坚持精准量纪,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同查同治。准确把握风腐一体、同根同源的特点,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持续推动正风肃纪反腐走深走实。四是加强集中整治。狠抓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涉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协调,精准掌握“怎么干”科学方法。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抓好河南省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是强化服务中心。坚持融入税收抓纪检,抓好纪检促税收,主动服务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督促纠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快补齐制度机制短板,有效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贯通互促。二是强化主责主业。坚持办案引领、上下联动、过程管控、统筹协同,优化纪检组长包案领案、重点案件提级办理、突出问题项目化整治等做法,用好用活智慧监督系统,增强监督穿透力和疑点排查精准度,一体防治税收风险、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强化系统思维。把握好惩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办案监督一起抓、存量增量一起查、“老虎”“苍蝇”一起打、土壤条件一起治、惩治激励一起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
坚持责任贯通协同发力,扛牢压实“谁来干”工作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职责,强化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一是压紧主体责任。指导河南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通过专题会商、提出纪检建议等方式,督促本单位党委和下级单位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向本单位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情况,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服务党委决策,督促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健全专责监督。进一步加强派出机构监督,针对稽查局、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局和基层税务分局不同特点研究具体监督措施。指导基层党支部监督,强化对纪检委员的培训、指导、考评和统筹使用。开展效能纪检建设,从思想、制度、改革、人才建设上固本强基,打造纪检铁军。三是撬动职能监管。强化纪检机构与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深化“一案双查”“双向倒查”,对涉税中介违规违法行为实行“有案同查”。督促职能部门管业务必须强监管,健全管业务和管思想、管安全、管作风、管纪律贯通融合机制,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刘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