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3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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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彰显了将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的魄力与定力,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更好引领和保障“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扣五次全会部署,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山东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将坚决扛起监督专责,以严明的监督、有力的执纪、过硬的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贯通互促,实现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深化,为山东税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聚焦“两个维护”

以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把牢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要求,也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历史经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必须始终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在具体化中找准靶向,在精准化中提升效能,在常态化中筑牢根基。

在监督具体化上锚定重点。始终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深刻把握税务系统垂直管理属性,推动各级税务局建强政治机关、树牢垂管意识。聚焦“十五五”重点工作,紧盯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成品油消费税提级监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严督实导,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山东税务落地生根。系统施治强化各级“一把手”监督,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在监督精准化上提质增效。推动智慧监督与智慧税务深度融合,优化监督模型构建与应用,将疑点数据高效转化为问题线索。持续加强数据关联分析和交叉印证,着力穿透执法风险探查廉政风险,精准捕捉权力运行异常动向,通过深入发现“事”,精准锁定“人”。

在监督常态化上久久为功。健全完善政治监督长效机制,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监督重点和实施路径,指导全省各级税务纪检机构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全过程。定期对巡视巡察、审计和督查等问题“回头看”,严防问题虚假整改,反弹回潮。

强化办案引领

以规范高效执纪办案巩固反腐败高压态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绊脚石,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山东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将坚持以案件查办为引领,以高质量办案推动高效能治理。

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优化案件查办机制,采取组长包案、督导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破解“熟人办案”问题,坚决清理“钉子案”,提高案件查办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对轻微违纪问题严肃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健全协同办案机制。强化横向联动,进一步深化与地方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加力推动各市级税务局与地方纪委监委贯通协调,不断加大全省纪税联合办案力度,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垂直指导,加强对下级纪检机构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深化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纪检机构案件查办流程和证据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强化办案成果运用。坚持堵塞漏洞与促改促治贯通融合,深入剖析查办的典型案例,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短板和思想根源,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完善行业监管指引。坚持“开案即改”,在做好案件查办的同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坚持以案促改促治与案件查办同部署、同落实,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廉政基地教学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税务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锻造纪检铁军

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筑牢履职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效。打铁必须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山东税务纪检铁军,为履行好监督专责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政治建设铸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党性教育、政治教育贯穿纪检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全过程,引导纪检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纪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把政治标准放在纪检干部选拔和考察的首要位置,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强化能力建设赋能。通过实战实训提高干部办案能力,积极推动全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选派人员到各级纪委监委参与案件查办或专项工作。加强纪法教育和培训,着力提升政治修养、纪法素养,分层级分领域精准施训,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组领导带头授课,重点开展实操培训,加强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经验交流,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推动纪检干部全员懂监督、会监督、敢监督、能办大案要案。

强化作风建设固本。持续加强对纪检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推动各级纪检机构严格执行纪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纪检工作规范开展。加强履职考核,纪检组组长定期报告履职情况,绩效考核实行季度双重评鉴,进一步强化双重管理。健全纪检干部廉洁自律机制,明确纪检干部行为规范和廉洁底线,引导纪检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坚决防止“灯下黑”。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王宝明)

责任编辑: 李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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